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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发体育贸易研究论文范文10篇

发布时间 : 2023-12-27 02:47:07

  二战后世界贸易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迅速上升;产业内贸易快速增长。这些经济现实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70年代以来,迪克西特(Dixit)、诺曼(Nonman)、埃蒂尔(Fihier)、克鲁格曼(Krugman)、布朗德(Brander)和斯本塞(Spencer)等人相继独立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国际贸易的论文,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某些条件下,对本国尚不具备比较优势又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关税等支持保护手段使产业中的企业迅速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开发能力,依靠企业竞争优势的强化来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构筑起新贸易理论体系。新贸易理论在政策上的含义就是战略性贸易政策。

  新贸易理论体系主要由两大理论构成:一是主要以内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利润转移”理论;另一是主要以外部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外部经济”理论。

  第一: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争夺市场份额。这种论点认为:向国内厂商提供补贴,使国内厂商采取进取性市场战略,从而迫使外国竞争对手作出相应的让步,国内厂商的市场份额由此扩大。这是战略贸易政策理论中影响最大,也是被引证最多的一种论点。

  第二:用关税来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这种论点认为:在存在潜在进入的情况下,使用关税来抽取一家外国寡头厂商正在享受的垄断利润是合理的。如果没有任何潜在的进入,关税只会扩大国内价格与国外价格的差距,导致福利恶化。但如果存在国内厂商的潜在进入,则这种进入的威胁限制了外国厂商的定价反应,使他们执行一种吸收部分关税的定价,以阻止这类进入的战略。只要关税被部分地吸收,价格上涨的幅度就会低于关税的幅度,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就会远远被征收到的关税所抵消而有余。

  第三: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该论点为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论提供了理论依据。由于本文主要是分析科技兴贸问题,因此这里重点论述一下该论点。该论点认为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贸易保护或局部封闭本国市场,赋予本国企业在国内市场的销售特权,受保护的企业的生产和销售都会增加,企业由此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同时国外竞争对手由于市场份额的缩小而失去规模经济,此消彼长,国内企业就可能拥有了与国外企业竞争的优势。企业除了可获得静态规模经济之外,还会由于累积产量的不断增加而积累职工的生产经验,在“干中学”的过程中生产成本会不断下降,以及企业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可改变企业的生产函数,降低边际成本,从而使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在这里,政府通过贸易政策影响了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从而改变了竞争格局,使不完全竞争产业特别是寡头产业中的超额利润向本国发生了转移。

  某些产业或厂商能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的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经济不能完全被相关厂商所占有,这些产业或厂商就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优状态。如果政府能对这些产业和厂商提供适当的保护和支持,则能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1998年我国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是从出口商品构成来看,我国能够大批量进入国际市场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1996年机电及运输设备业的出口总额首次超过轻纺产品的出口总额,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加工装配业务的出口,并未脱离劳动力密集的生产方式,所需的技术、原料、零配件、生产设备都从国外进口,与国内产业的联系较少。换言之它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为出口以价值更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为载体的装配劳动。这种贸易结构与我国的劳动力丰裕、工资成本低是相吻合的,并且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使我国得到了一些贸易利益,如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贸易结构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能否长期化?

  关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新说法: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曾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H—O理论进行实证分析,根据H—O理论,美国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里昂惕夫对美国的200种进出口商品进行统计分析后却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对此经济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已非常明确,这就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主要不是用产品本身来区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同样一种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劳动生产的,在发达国家则可能是以密集的资本生产的。就象服装、鞋帽、玩具、食品之类,就产品来看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在许多发达国家则是资本密集型的。即使在这些国家也要投入较多的劳动,但这些劳动是同较多的资本结合进行生产过程的,结果就是更多的劳动生产率。面对发达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

  贸易障碍增多:虽然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工资低而劳动成本较低,发达国家进口会进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对国内充分就业的压力,仍会以各种壁垒阻碍廉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从而使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的限制。

  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从1995年开始,加工贸易开始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从1998年统计数据来看,加工贸易额1730.4亿美元,出口额1044.7亿美元,分别占该年进出口总额的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是1991年的3倍,同期进出口总额为2.4倍,由此可见加工贸易增速快于全国进出口总额的发展速度。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仅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五个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合计占到80%以上。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我国沿海地区工资增长很快,据1995年与198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沿海地区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广东上升了42.1%,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面对东南亚、南亚甚至非洲国家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优势的压力,如何使外贸更好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知识经济初显端倪,世界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发达国家科技与产业飞速发展,据OECD统计,其主要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结构逐步转到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方向,OECD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发展迅速,到2002年OECD国家此类服务出口将占其服务出口总额的一半左右。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南》的资料,1996年的一些新兴市场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制成品出口达到相当高水平,新加坡为71%,马来西亚为67%,韩国为39%,墨西哥为32%,台湾省为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科技与产业巨大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对我国的长期出口竞争力提出严峻挑战。

  因此,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我国出口产业的技术创新,全面增强国内出口企业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外贸跨世纪发展的重大课题。

  我国要想由一个贸易大国成为一个贸易强国,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增长,科技兴贸是必由之路。科技兴贸是产业科技化的必然结果,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产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最终才能体现于出口商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因此要想实现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关键。

  高科技产业在我国尚属于幼稚产业,为扶持其发展,根据战略贸易理论,在贸易政策方面政府应给予适度保护。首先在关税方面:尽管随着“入世”的临近,我国关税税率在不断下降,但政府仍应以有效保护率理论为指导制定适宜的关税税率,设置合理的关税结构,对高科技幼稚产业维持适度的高关税。其次,灵活运用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等非关税手段。对政府采购、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实行招标制度,将招标的收入补贴给消费者,尤其是被保护行业的下游工业。最后,对高科技产业的保护要有合理的期限。当被保护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应该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的保护作用,更多的使用生产补贴,这不仅能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效率,而且还能针对不同的产业灵活实施有差异的补贴率,更好发挥政策对产业的作用。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竟争力低下。本文就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对策。首先,论文阐明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点,然后,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贸易,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04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性服务,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性服务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爱发体育,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爱发体育。我国服务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2]饶友玲:《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产业特征.与贸易政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王仁曾:产业国际竞争力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统计研究,2002,(4)

  [4]程大中:《服务就业与服务贸易出口》,载《世界经济》,2000(11),49页

  [论文摘要]近年来,中美双边贸易的不平衡问题,特别是中美贸易巨额顺差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中美贸易平衡问题显然已成为中美经贸关系的焦点。对此,该文分析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成因和相关应对策略。

  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扩大。据中国官方统计自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86倍,年均增长17%。至200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78年的10亿美元增至211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美国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07年两国贸易额更是突破3020.8亿美元。

  然而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日渐凸显。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里,中方一直为逆差。此后美国对华贸易开始呈现逆差,并持续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3年中方顺差为63亿美元,2000年中方顺差297.4亿美元,2001年则为281亿美元,2004年为873亿美元。2005年为1141.75亿美元,2006年和2007年分别达到1442.6亿美元和1633.2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1979年至1982年美国为顺差,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1993年美方逆差为3亿美元,2000年为838亿美元,2001年美方有831亿美元的逆差,2004年美中贸易逆差高达1620亿美元。2005年则突破2000亿美元,2006年达到2325亿美元。2007年1至11月,对华贸易逆差也已达2375亿美元

  随着中美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趋增多。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其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并且中美贸易摩擦正从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技术产品转移,从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原来的初级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又转向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化工、轻工、钢铁、汽车等,更进一步向高技术产品转移。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

  (1)统计方法不同。中美双方统计采用不同的贸易统计标准进行衡量。美方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税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方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使美方“逆差”加剧。美方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我国香港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以上是经过以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而转口到美国的商品额中的29%是在我国香港增值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此外,美国还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

  (2)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一般的进口货物,通常是根据进口商的申报来判定原产地,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不考虑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因而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他中间方进口的。

  2004年我国GDP普查数据显示三大产业的GDP比重分别为l3.1%、46.2%、40.7%。显然我国经济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而2005年美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率分别为2.8%、23.4%和73.8%,到2005年则分别为23%,22%和75.7%。显然美国经济结构已经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本地化生产的特征,内需倾向突出,制成品的进口对本国生产、消费结构形成补充,因而进口需求旺盛,加之美国由于是过度消费国家,储蓄率极低,从而导致国内投资和产出或者说供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而中国又因为自己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了大量由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淘汰转移的制造业,并且质量又明显优于墨西哥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家庭最终消费结构难以与之匹配,且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口需求也相对不旺盛。所以由此两方面原因,所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这些国家在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把他们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形成中国与欧美发生贸易顺差,而与亚洲周边国家发生逆差的贸易格局。

  美国及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也逐渐将国内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其中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销售和向母国返销占据很大份额。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量商品的出口是美国跨国公司向母国进行返销,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而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出口商品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问的贸易关系的背景下,美方仍采用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巨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1949年,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列入全面禁运的国家名单。随着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虽然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但在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在美对华出口管制问题上的压力加大,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进一步恶意地实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诸如通过制定相应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颁布出口管制目录(如商业管制目录CCL、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RCC)、执行许可证审议程序、强化执行机制与惩处力度等手段来管理和控制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出口.

  高技术本是美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但这一优势并未在中美贸易中体现出来。在高技术领域,美国一直保持生命科学、电子电机、柔性制造以及航空技术贸易上对华贸易顺差,且在电子电机和航空技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顺差相对较大。然而在生物技术、光电技术、信息与通讯、高新材料、武器以及核技术贸易上,美国却一直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特别是在信息与通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达了521亿美元,这些举措不仅未消除美中两国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反而更进一步加剧了中美贸易顺差。

  由于美国在服务产业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并且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服务业根据WTO要求也应逐步开放,因此中国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减小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目前亚洲、北美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而欧洲,以及拉丁美洲、中东地区、非洲在我国出口地区结构中所占比例甚小,这使得我国外贸与北美、亚洲市场的依赖度过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由于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如上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很大部分是由于加工、转口贸易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或跨国公司。外资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国内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的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重复投资,不仅不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整,不仅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以及以转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导致实际获利小而两国顺差大的不平衡局面。我国应当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应用,以政府政策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加快对相对滞后的医疗、教育、交通、环保、住房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并且适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以扩大内需,促进内向型经济发展。

  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进;实施“微幅、双向、稳中爬升”的调控;适当放大浮动区间;同时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这样不仅淡化给予美方在其国内定价过低的不良印象,也有利于我国对外购买力的提升,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局面。

  [1]张燕.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7,(5).

  [2]张璐,刘增涛.中美贸易摩擦分析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论文内容摘要:坎昆会议失败之后,世贸组织和大多数成员国都在努力促使多边贸易谈判重回正轨,并为谈判寻找突破点。首次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参加的中国,应针对本轮贸易谈判的新特点,制定相应对策,以维护中国的利益,推动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

  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是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确立的,WTO成立以来的第一轮谈判。它确立了8个谈判领域,主要包括:农业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由于各成员对新一轮谈判的不同期望以及在各项谈判议题上存在的尖锐的利益冲突,多哈回合谈判进展十分缓慢。到坎昆会议之前,农业谈判没有按照预期达成农业减让的框架协议。其他领域的谈判虽各有进展,但也都没有完成多哈议程所制定的计划。坎昆会议,作为多哈回合的中期检验,由于在农业问题和是否把“新加坡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等主要问题上的巨大分歧,最终无果而终。至此,本轮的多边贸易会谈陷入僵局。

  坎昆会议失败之后,各国都进行了反思,WTO也开始着手对其决策机制进行改革。

  为了避免重蹈坎昆的覆辙,2003年10月WTO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考虑如何简化目前必须一致同意方能生效的决策模式等问题。由贸易专家们组成委员会针对导致全球贸易谈判崩溃的问题提出了可能的解决办法:包括“建议当WTO成员对某项协议不同意或不愿参加时,允许他们选择参与或退出”;“将WTO议程回归到降低农业和工业品关税上来”,以及“显著增加WTO的工作人员规模,以帮助弱小国家”等措施。

  2003年12月15-16日,按照坎昆会议的声明,WTO总理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大会主席卡斯提洛(CarlosPerezdelCastillo)做了报告。他提出了对4个关键性问题:农业、棉花、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新加坡”议题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及对今后工作日程的安排。Castillo先生认为新加坡议题是一个有争议的没有达成共识的议题。对于这个议题应分开来逐个讨论。他建议继续已经开始的两个话题即贸易便利和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问题,并寻求可能的解决模式。其他议题留待以后合适的时间再讨论。对于以后工作的安排,Castillo先生建议在2004年年初,各谈判小组主席确定之后,重新开启多哈回合的谈判。这次会议为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性议题提供了可能的解决途径,为今后多边贸易会谈的方向指明了道路。

  2003年11月底,欧盟发表在本轮谈判中的最新立场,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欧盟表示,欧盟已做好重返世界贸易谈判的准备,并将继续大力支持WTO框架下的多边谈判,而不会转去追求零碎分散的双边协议。

  同时美国也表示了自己的积极态度。2004年1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表示,他将给WTO146个成员写信,敦促大家忘掉坎昆会议的失败,把精力集中在农产品、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谈判上,并希望不要将2004年白白耗掉。

  2004年1月30日,来自亚洲和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外交部长们在马尼拉召开的会议期间发表一份联合声明,呼吁恢复停滞的全球贸易谈判,并希望陷入僵局中的WTO市场开放的谈判最终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2004年2月11日,在美国和欧盟宣布支持重启全球贸易谈判从而为之注入新的动力之后,WTO146个成员的贸易部长和大使在日内瓦总部举行为期两天的总理事会,希望恢复多哈全球贸易谈判。

  2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宣布,“多哈回合”谈判小组已初步确定了重启谈判的日期。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小组将于3月29日至4月1日开始就削减关税和改善工业品及消费品的市场准入进行谈判。规则谈判小组将谈判日期定在3月16日至17日。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将在3月22日和4月2日之间举行一系列会谈,并将于4月2日召开服务贸易谈判特别会议。最为关键的农业谈判,将于3月22-26日进行。除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外,其他各组都是自去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失败后第一次进行会谈。

  当然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日本经济日报3月17日在其网站宣布,日本将提出一个新的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方案以美国提出的对WTO谈判下的所有产品实施关税限制的建议。瑞士和韩国等其它9个国家也将加入日本的这一动议。

  新一轮谈判进展艰难,议题的选定充满了妥协、折中和矛盾,各方分歧难以弥合,这反映了各成员对新一轮谈判的不同期望以及在各项谈判议题上存在的尖锐的利益冲突,体现出各成员都试图在这种利益攸关的谈判中通过寻求最佳战略,努力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好处。谈判,事实上就是一场艰苦的对抗赛。相信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将会在艰难中继续向前推进,各方将会在激烈的讨价还价中痛苦地、一点点地让步,以维持谈判的进行。“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新一轮谈判最后是会成功的。中国相关政策的调整

  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也是中国加入WTO后,首次作为规则的制定者进行的贸易谈判。作为WTO的新成员,作为其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积极研究对策,以赢得WTO框架下的有利地位,最大限度的维护我国的利益。

  农业问题一直是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问题,在农业问题没有结果之前,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我国在农产品方面的国内支持。这不仅可以增加未来的谈判筹码,还可以使农民真正受惠,真正做到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农民利益。一是要充分运用WTO允许的“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如对农民的一般性服务支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并向农民提供调整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的补贴。二是调整和加大“黄箱政策”支持。因为目前我们的补贴还不到农产品总产值的2%,远小于入世时8.5%的承诺,我们需要做的是改革支援和保护农业的方式。

  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特保措施的谈判正在进行。针对我国的入世承诺及谈判的进展情况,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临时性贸易措施、法规体系和运作机制,按照严格的法律规范对国外进口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裁决和采取措施。但是不论从这些保护措施的产业覆盖面还是保护方式来看,保护机制都还不足。另外在保护范围和程度的把握上也较困难。针对目前国际上运用技术标准、防疫检疫措施等作为市场保护的工具的情况,我国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并充分考虑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进口产品的不同来源和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有利于我国的技术标准。这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国际市场各种技术、环境壁垒,还要了解和研究各种不合理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定程序,以及卫生检疫要求、商事法律,探讨研究各种案例。

  在坎昆会议召开之前,WTO多边谈判的进展就已经十分缓慢,以至于成员方已多次错过了达成多边框架协议的期限。与此同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则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尽管区域贸易协定有其局限性,不能像多边贸易协定那样给世界各国带来普遍的、公平的、平衡的好处。但针对目前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世界范围内区域贸易协定兴旺的局面,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应积极参加多哈回合的谈判;另一方面,我们应全面启动双边和区域贸易的谈判,否则将会有被边缘化的可能。

  推动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重视发展议题,对于中国完善市场经济,加快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意义重大。

  争力较弱而又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稳定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农业和金融服务业,而后者主要为了节省稀缺性的外汇资源和避免严重的冲击失衡。

  (二)政治民主化和经济改革使中国社会中利益的多样化逐步得到政府的承认和重视,并且可以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渠道和机制进行利益表达。他们对贸易政策的影响比以前得到加强,其中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政府具有较显著的影响,体现了“主义”的作用,而国内各类企业、外国投资者、特殊利益团体以及消费者对最高决策的直接影响效力则仍然是边际性的或趋向减弱。利益团体对贸易政策的疏通和影响作用在今后的政府过程中可能会越发重要,这表明中国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简明、公正和透明度高的决策制度和机制,使更多的利益(特别是那些被忽视的集团,如消费者)能够在政策决策中被倾听,并避免“政出多门”的官僚主义以及为少数特殊利益所左右。

  (三)世界贸易体系和国际集体行动对中国的贸易政策有非常显著的影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接受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在承担合理义务的同时享受外部市场准入的权利符合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但这意味着中国必须面对和承受其他贸易伙伴国家的压力和要求,包括贸易摩擦和争端,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中国在加入以法规为基础的GATT/WTO多边体制框架中的谈判;中国在APEC区域贸易组织内的复边协商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双边贸易争端与解决,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而外国政党的对华战略、外国政府贸易政策的基本理念、利益集团乃至公众的各种要求和观念将通过这些渠道影响中国的政策决策过程。外部压力和制度约束对中国贸易政策决策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贸易改革的日程、幅度和速度必须跟上国际集体行动的步伐,另一方面,政府也希望通过参加多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来推动国内的经济改革,以“锁定”的方式保持改革政治上的可预见性和可信性,当然这种对外承诺对于中国来说必须是建立在“可接受”的公平的基础上的。

  (四)中国贸易保护的特征是平均水平较高,而且在结构上易变而分散。实际征税率与名义关税率的差别较大,以配额和许可证等数量限制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的频数比依然较高,同时关税保护和非关税措施之间多呈现出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在贸易自由化方面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改革,使贸易的扭曲程度和结构有了显著的改善,贸易的中性刺

  激增强了。实际保护率的水平和结构比名义保护率更高而离散,鼓励下业生产而歧视上业生产的倾向更明显,统计检验还表明名义的和实际的保护率在部门排序上是近乎相同的。不同贸易保护形式在工业行业之间的差别表明它们在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中具有不同的地位以及它们自身行业特征所导致的迥异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

  (五)利用中国36个工业行业三个年度的实际数据对贸易保护率的计量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促进和发展战略产业的“国家利益模型”最能反映中国贸易保护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而“利益影响模型”的效果是“边际”性的,维护社会公平、减少调整成本和收入再分配的“公共利益模型”并不十分适用于中国的现实情况。应用“向后法”和截面与时间序列合并数据法估算的“混合”模型也印证了这些结果。实证检验表明那些人均增加值高、比较优势大、对产业需求关联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创造利润和税收多、国有企业作用较小、反对势力薄弱的行业越能够获得更高的保护率,同时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措施之间呈现出显著性的互补而非替代关系。

  ①国外较早研究这一问题的当数日本学者加藤繁。所著《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1944年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中译本)中,第8章以唐宋时期为中心,集中对白银的输出与输出进行了探讨。近年日本学者山村和神木(YamamuraKozoandTetsuoKamiki)所著SilverMinesandSungCoins-AMonetaryHistoryofMedievalandModernJapaninInternationalPerspective.InPreciousMetalsinthelateMedievalandEarlyModernWorlds(EeditedbyJ.E.Richards.Durham,N.C.:CarolinaAcademicPress、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所著Reorient:GlobalEconomyintheAsianAge(汉译本《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等均有论及。国内的研究分别来自货币史和外贸史两个方面,前者如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11月版)、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等,后者有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集刊》第6卷第2期),全汉昇《明中叶后中日间的丝银贸易》(《史语所集刊》第54本第2分册),陈高华《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9月版),陈高华、吴泰、郭松义《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出版社1991年11月版),关履权《宋代广州的海外贸易》(1994年10月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黄纯燕《宋代海外贸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3月版)等。

  ②见《宋史》,卷186《食货》下八(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版);《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北平图书馆影印稿本,中华书局1957年11月版)。

  北宋自建隆元年(960年)开国,至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历程。在历时一百多年的时间中,宋朝的海外贸易获得了较大发展,对外贸易的格局初步奠定。而宋王朝建立不久,白银就广泛地出现在各种贸易方式之中。

  在贡赐贸易方面,宋代最早见于记载的贡赐贸易始于建隆元年(960年)。当年九月癸卯三佛齐王悉利大霞里壇遣使来贡方物。而至迟在建隆三年(962年)贡赐贸易中即出现了用银的明确记载。当年十一月丙子,三佛齐贡方物,宋廷赐其使冠带器币。还,赐以锦彩银器。①白银以银器的形式付给了三佛齐来使。此后,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进行贡赐贸易的例子不绝于书,贡赐贸易中也常常少不了白银。而雍熙四年(987年)五月,宋廷还曾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线名内侍所赍金帛中,当然也少不了白银③。

  在市舶贸易方面,宋朝于开宝四年(971年)二月灭南汉后,立即于六月壬申置市舶司于广州④。宋廷直接管理的市舶贸易正式展开。而《宋史》在简略记述了开宝四年(971年)置市舶司的情况后称: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鼊皮、玳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乌樠、苏木等物。⑤显然,宋朝与南海诸番间的市舶贸易中,也有不少白银。

  宋朝设立市舶司后,曾明确禁止贡赐贸易、市舶贸易之外的对外贸易,民间商人没有自由地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对此,宋廷曾明令规定: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两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人其宝货。太平兴国、淳化间又反复申严有关禁令⑥。但由于宋境海岸线很长,宋廷不可能完全控制沿海商人出海,外来番舶也不免因气候、逃避市舶抽解、博买等原因在宋廷未置市舶的港口停靠。于是,在贡赐贸易、市舶贸易之外,零星存在着其他方式的对外贸易。而这类贸易方式中也出现了用银的例子。如仁宗朝,监察御使朱谏上书指出:福州递年常有舶船三两只到钟门海口,其郡县官员,多令人将钱物、金银,博买真珠、犀象、香药等,致公人百姓接便博买。⑦

  细审宋代史料,我们看到,神宗朝以前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动,具有一系列突出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向我们表明,白银的流动总体上呈现出流出多于流人的状况。

  首先,在贡赐贸易中,宋廷通过常赐、特赐、答赐等方式,向诸蕃来使回赐白银,且为数不少。其中,常赐属礼节性回赐。宋廷规定:凡诸州、镇、蕃国进奉牙校人从见辞,皆有赐。其所赐钱物,两制以上有主钱银,虽或数百、它百,有二三百千至数十千已上,各有常数⑧。其中,对诸蕃进奉的常赐中通常含有银器。如乾德三年(965年)四月回赐占城银器、淳化四年(993年)回赐高丽银器二百两、天圣七年(1029年)四月回赐交州进奉使银器等⑨。特赐有奖励、慰勉性质,非常制。宋廷主要根据实际进奉情况,对诸蕃来使给予具有奖励、慰勉性质的赐予,即史料中所云特赐、优赐、厚赐等,其中亦常含有白银。如建隆二年(961年)优赐占城器币⑩等。又如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占城使人贡还至太平州,因江岸崩,

  ③关于宋代金帛与白银的关系,笔者曾在《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版)一书中作了较系统的考证,参见该书第126-131页。

  宋廷的答赐是贡赐贸易的主体,一般以进奉物的价值为基础,实行增价回赐。因海外诸国进贡数量较多,回赐中的白银也为数不少。北宋有关史料中,明确记载答赐白银超过千两者不少。如咸平三年(1000年)赐大食舶主银二千七百两②等。尤为突出的是,由于占城等国人贡商品繁多,价值重大,宋廷回赐的白银甚至突破了万两的大关。其中,天禧二年(1018年)回赐占城的白银达到了四万七千两之多③。

  与宋廷回赐中包含大量白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献中关于诸蕃使臣进奉的各种商品的记载,却大多没有白银。如天禧二年(1018年)九月,占城遣使以象牙七十二株、犀角八十六株、玳瑁千片、乳香五十斤、丁香花八十斤、豆蔻六十五斤、沈香百斤、笺香二百斤、别笺一剂六十八斤、茴香百斤、槟榔千五百斤来贡。④所贡商品种类不少,却无白银在内。有关文献中虽也有高丽、交趾、占城、大食等国为数不多的几条进奉白银、高丽答赐宋使白银的事例,但人贡、答赐宋使的白银数量一般不过数百两。如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十月,交趾江巨瑝、王绍祚以方物金银器五百两、通犀六株……来贡。⑤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十一月,大食蕃客截沙蒲黎以金钱、银钱各千文来贡。⑥淳化四年(993年)二月,陈靖等出使高丽,高丽王亦遗以袭衣、金带、金银器数百两⑦等。不仅如此,诸蕃在获得宋廷的回赐之后,还有用回赐的钱物收购白银带出宋境的情况。如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有司言,蒲端使多市汉物金银归国,亦有旗帜之类。⑧由此观之,在宋廷与海外诸蕃之间的贡赐贸易中,宋廷的回赐当超过了诸蕃的进奉,白银的流向当以流出为主。

  与贡赐贸易中的情况类似,市舶贸易中白银的流向似乎也以流出为主。北宋初置市舶司之际,通过市舶输入、输出的商品情况不甚明了。由于对外贸易初兴,商品流通量不大,白银即使有出有人,其量也为数不多。淳化二年(991年)后,宋廷放开了部分舶来品的经营权,规定在市舶司完成抽解和博买之后,商人可博买分销部分舶货,但抽解和博买所占比例亦不低。因此,包括抽解、博买在内的市舶收入,为我们考索白银的输人情况提供了重要线索。《宋史》在记淳化二年,诏广州市舶,除榷货外,他货之良者止市其半之后,对广州市舶的收人情况作了如下说明:大抵海舶至,十先征其一,价直酌蕃货轻重而差给之。岁约获五十余万斤、条、株、颗。⑨所获之物虽不甚明确,但从“斤、条、株、颗”的计量单位来看,应当没有白银。此后,天禧末全国财政总收人中虽有银八十八万二千余两,但其来源除坑冶丁税和市外,课利、折纳、互市所得皆在焉⑩。应当说,严格意义上的互市是不包括市舶之利的。由此不妨推断,由于市舶贸易中没有或少有白银输入,故市舶之利与天禧末全国财政收入中的白银并无直接关系。反之,当年财政总收人中有香药、真珠、犀、象七十余万斤、条、片、颗。结合这一时期市舶收入均在七十万斤、条、片、颗以下的情况来看,这一数字当为市舶总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市舶收入除这七十万单位外,还有不少白银按品类计入了总收入中的白银类的话,市舶总收入的数字将显得过大,超出了这一时期市舶收入所可能达到的量。此后仁宗、英宗两朝,关于市舶收入的记载是:皇祐中,总岁人象犀、珠玉、香药之类,其数五十三万有余。至治平中,又增十万。从其计量单位来看,其中似乎也没有白银。由此观之,神宗朝以前市舶收入中的白银,只存在三种可能:一是根本没有白银;二是白银为数很少,少到了史家认为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三是有一定量的白银,但输入量少于输出量。输入与输出两抵后,市舶纯收人中已没有了白银。

  ①《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七一。又见《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九;《宋史》卷489《外国五》。

  更进一步,从白银输出的角度看,宋朝通过市舶贸易输出的白银却不少。淳化二年(991年)以前,宋廷完全垄断市舶物资的博买,博买中不能排除参照贡赐贸易的方式,用白银和其他物资博买蕃货的可能。而淳化二年后,由于抽解、博买之余的蕃货可售给宋朝民间商人,市舶司与民间商人博买蕃货的商品当无太大差异。从前述仁宗朝福州郡县官员多令人将钱物、金银,博买真珠、犀象、香药等的情况来看,市舶司和民间商人均用银博买蕃货当不会是例外。甚至天圣中,章献太后为了于明州舶船求购摩婆石和无名异,不仅内出银三百两为价,而且规定:如不足,更许于州库贴支。①因此,大中祥符年间,当三司感到乏银支用时,仁宗曾谓辅臣曰:咸平中银两八百,金五千,今则增踊逾倍,何也?王旦等明确指出:两蕃、南海,岁来贸易,有去无还。这正是银价持续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②。市舶贸易中的白银输出,已经到了足以推动宋朝银价上涨的地步。

  贡赐贸易中回赐白银多于进奉白银,而市舶贸易中下至普通商民,上至章献太后,均用白银与其他商品博买舶货,甚至对外贸易中的白银输出足以推动宋朝银价上涨。这意味着,熙丰以前的海外贸易中,白银输出量远大于输入量。白银的流向总体上呈现出持续输出的特点。二、熙丰至绍兴间的白银输入与输出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次年改元熙宁。延至南宋高宗绍兴中叶,宋朝的历史又过去了80多年。从海外贸易的发展情况来看,这一时期宋廷对发展海外贸易的热情持续高涨,从神宗朝的大幅度降低抽解、博买比例,哲宗、徽宗时增设市舶、扩大对蕃商的开放范围,到高宗时高官重金招诱蕃舶,鼓励、支持和有利于海外贸易发展的措施步步推进。在这样的条件下,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动,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这一时期海外贸易中白银流动的首要特点是,以熙宁年间市舶收人中出现有关白银的记载为起点,通过市舶贸易输入的白银有较大增加。《宋会要辑稿.食货》中,留下了关于宋廷矿课收入的记载。据王菱菱考证,该条资料的时间在熙宁七年(1074年)至十年(1077年)间③。尤为重要的是,这条关于熙宁间矿课收入的记载中,不仅分项记述了租税之人、山泽之人、诸路上供之数,而且单列一项,具体记录了白银的赋人之数一百二十三万一千二百七十七两。其中,除成都府路、梓州路、夔州路课税、榷场收入,诸路茶税、杂税、买扑、酒曲及人籴买卖所得外,有来源于市舶的白银二千二百五十四两①。这一数字绝对值不多,在赋人之数中的比例也不足千分之二,但却是笔者所见最早的市舶收人中出现白银的例子。

  ①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3,《摩婆石》。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王菱菱:《宋代山泽之人矿课时间考》,《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又见漆侠主编:《宋史研究论丛》,河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版。

  不仅如此,至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市舶收人中含有白银的记载又一次出现。《文献通考》载:杭、明、广三州市舶,是年收钱、粮、银、香药等五十四万一百七十三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支二十三万八千五十六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②这条材料虽无从考证白银收支的具体数字,也无法比较市舶贸易中白银收支之间的差额,但至少表明,熙宁及其以后的市舶贸易中,有白银输入当不是偶然。

  此后,市舶收人中出现白银的记载已不难获见,商人从海外贩人白银的情况亦时有发生。如哲宗时,泉州商人徐戬在杭州雕刻《夹注华严经》版2900余片,经海运献于高丽,受酬答银三千两③。尽管徐戬的行为有违宋廷禁令,但白银流人了宋境确是事实。特别是绍兴三年(1133年)十二月十七日,户部言:勘会三路市舶除依条抽解外,蕃商贩到乳香一色及牛皮、筋角堪造军器之物,自当尽行博买。其余物货,若不权宜立定所起发窠名,窃虑枉费脚乘。欲令三路市舶司将今来立定名色计置起发下项名件,欲令起发赴行在送纳:金、银、真珠、玉、乳香、牛皮、筋角、象牙、犀脑子、麝香……夹杂银、石碌、白附子、铜器、银口朱、苛子、南蕃苏木……诏依。④在宋廷明确规定须起发行在的诸色蕃货中,同样包含有白银。显然,神宗熙宁年间至高宗绍兴年间,白银输入史料凤毛麟角的情况有了改观,而这正是输入宋朝境的白银有所增加的直观反映。

  市舶贸易之外,熙宁年间至绍兴中叶,贡赐贸易中输入宋境的白银也有所增加。如神宗时,钱勰奉使高丽,高丽王遣二吏追饷金银器四千两⑤。尽管钱勰最终没有将白银带回。但高丽所饷白银的数量,已是淳化四年(993年)陈靖出使所得白银的好几倍。此后,海外诸国进奉白银的绝对数量开始突破数百两,出现了不少人贡千两的记载。如建炎四年(1130年)八月一日,交趾人贡有金厮锣五面,共重二百五十两;银厮锣二十面,共重一千两⑥。绍兴二年(1132年)闰四月三日,高丽国王遣使朝散郎礼部员外郎赐紫催清、閤门祗侯沈起等一十七人,奉表贡纯金器三事,共重一百两;注子一副,盘盏二副,白银器一十事,共重一千两,……惟清、起各进奉白银合四副,共重二百两……⑦高丽国王来使人贡的白银加上来使本人带来的白银,总数已超过了千两。不仅如此,熙宁后三佛齐人贡频繁,而白银则已成为三佛齐来使常备的人贡品。《宋史》载:元丰中,该国使至者再,率以白金、真珠、婆律薰陆香备方物。白银通过贡赐贸易输入宋朝,具有了经常化的特点。

  ②《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1月影印本),卷20,《市籴考》一。但《宋史》卷186《互市舶法》将该条资料系于熙宁九年。汪圣铎先生指出:《宋史》系于熙宁九年疑误(见《两宋财政史》下册,第723页,中华书局1995年7月版)。此从之。

  ③苏轼:《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东坡全集》卷58《奏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四五。《宋史》卷487《外国三》记载略有不同,称:(绍兴)二年闰四月,(高丽王)楷遣其礼部员外郎崔惟清、阁门祗侯沈起人贡金百两、银千两、绫罗二百疋、人参五百斤,惟清所献亦三之一。

  然而,市舶和贡赐贸易中白银输入的增加,是否意味着宋朝海外贸易中的白银流向发生了逆转呢?情况似乎仍不容乐观。细审有关史料,同一时期输出的白银,也在大幅度快速增长。

  首先,随着海外诸国人贡频率的增强和人贡量的增加,宋廷回赐的白银也创下了历史新高。这一时期,除对海外诸蕃来使继续给予常赐外,宋廷答赐、特赐大量白银的记载进一步增加。就答赐而言,熙宁十年(1077年)注辇人贡,宋廷回赐的白银即达到了五万二千两.创下了答赐量的新高。元丰二年(1079年)、元祐元年(1086年),三佛齐、高丽人贡,宋廷答赐白银也分别为一万五百两、五千三百两①。

  在特赐白银方面,神宗、哲宗两朝不仅赐予频繁,而且所赐白银为数不少。如熙宁五年(1072年)在回赐占城进奉之外,又特赐银二千一百两②,元丰六年(1083年)对层檀来使不仅诏颁赉如故事,而且又加赐白金二千两③。对三佛齐的频繁来贡,也每优赐遣归④。至哲宗朝,又有元祐元年(1086年)特赐高丽国僧人银器一千两、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特赐高丽来使银器五千两⑤等。甚至靖康年间,宋廷已无遐自顾,但宋朝官员卫肤敏因奉诏迎接高丽来使,也不辱使命,在开封已经失陷的情况下,仍以币易银帛,得六千匹两,厚贶其使,而移文遣之⑥。用银绢对来使给予了厚赐。

  至南宋绍兴初,宋廷不仅对海外诸国人贡使臣给予奖励性质的特赐,而且一度大力奖励蕃商来华贸易。如绍兴六年八月,宋廷认为大食蕃商蒲罗辛造船一只,般载乳香投泉州市舶,计抽解价钱三十万贯,委是勤劳,理当优异。于是,宋高宗诏:蒲罗辛特补承信郎,仍赐公服履笏,仍开谕以朝廷存恤远人,优异推赏之意。候回本国令说喻蕃商广行般贩乳香前来,如数目增多,依此推恩。余人除犒设外,更与支给银彩。⑦对大量贩运乳香前来的蕃商特赐银绢,已具有了制度化的意义。

  此外,海外诸国来使在人贡白银的同时,仍继续从宋朝境内回购白银,且回购数量不少。如熙丰间三佛齐来使虽率以白金等备方物人贡,但元丰二年(1079年)来使群陀毕罗也曾明确提出乞买金带、白金器物的要求,宋廷则按照对待注辇国来使的方式,通过回赐满足了其要求⑧。而绍兴初年,大食国进奉使人蒲亚里则将进贡回赐到钱,置大银六百锭及金银器物、疋帛⑨。其中,所购置的六百锭白银,按每锭50两计算,总数已达到3万两之多。

  ①《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九;《宋史》卷489《外国五》;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9、卷364。

  同时,在市舶贸易方面,这一时期白银的输出情况也有明显增长。前揭《文献通考》关于元祐间三市舶司的年收支数中,支出钱、粮、银、香药等二十三万八千五十六缗、匹、斤、两、段、条、个、颗、脐、只、粒。其中,市舶司支出的白银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向蕃商博买市舶物资显然属于文中应有之意。这意味着白银已开始成为市舶本钱的价值载体,正式由宋廷的市舶司向外输出。而追溯元祐以前,熙宁二年九月制置条例司曾言:银铜坑冶市舶之物皆上供,而费出诸路,故转运使莫肯为,课人滋失。今既假发运司以钱货,听移用六路之财,则东西南经费皆当责办。请令发运使副兼提举九路银铜锡冶坑市舶之事,条据利害以闻。条例司的这一建议得到了神宗的认可,并诏令发运司正副使同时兼都大提举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等路银铜铅锡坑冶、市舶等①。宋廷从坑冶中获得的白银,也可能直接成为市舶司博买舶货的手段。

  此后的市舶贸易中,不仅抽解、博买之余的蕃货仍在换取民间白银输出海外,而官府掌握的白银,也有相当一部分直接用于博买,向海外输出。这正是北宋末南宋初,各地市舶司均存有数量不等的白银的重要原因。如建炎四年(1130年)正月丙辰,南宋政权在不太稳定的情况下,曾一度命福建市舶司悉载所储金帛见钱白海道赴行在②。所送纳的金帛中自然包含一部分白银③,且这些白银就是市舶司用于博买蕃货的本钱。相应地,绍兴二年(1132年)八月六日,福建市舶司废罢时,宋廷也没忘记将其本司银器钱物并令起赴行在左藏库送纳④。原准备用于输出海外的白银,因为宋廷的政策调整而暂时留在了宋境。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元丰四年(1081年)琼管体量安抚朱初平等奏称:在海南岛,自来泉、福、两浙、湖广来者,一色载金、银、匹帛,所直或及万余贯。自高化来者惟载米包瓦器牛畜之类,所直或不过一二百贯。⑤也就是说,熙丰年间有大量内地商贾持续向海南贩运白银。奏书没详说所贩白银的用途,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用于博买南海舶来品的当为数不少。而其中用于博买舶来品的白银,一旦由商人贩运出境,则当然地构成了海外贸易中的白银输出。

  因此,宋神宗至高宗朝,在海外贸易中白银输入有所增长的情况下,输出也大幅度增长,白银的流向总体上未发生全面逆转。即使把熙宁间市舶收入白银二千二百五十四两全部作为抽解数,把抽解比例设定为熙宁间的最低值十五抽一,通过市舶输入的白银总量也不过33810两。全年经市舶输入的白银,也仅相当于熙宁十年回赐注辇国白银的65%。而《宋史》述及高宗绍兴年间的情况时也称:南渡,三路舶司岁人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⑥正因为如此,熙丰至绍兴间,在钱荒不断加剧、铜钱购买力较为稳定甚至有所增强的情况下,白银与铜钱的比价仍从每两1贯持续上涨至2-3贯⑦,白银的继续外流,在一定程度上仍旧推动着银钱比价的不断攀升。

  ①李焘著、黄以周等辑补:《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5,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2月版。

  ③《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六九;《宋史》卷489《外国五》;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9、卷364。

  [论文摘要]关于绿色贸易壁垒对发展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人们已探究了很多。本文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形成的合法性、市场性与客观存在性,并分析了绿色贸易壁垒对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中新兴的一种贸易壁垒,由于其集环境保护和贸易保护于一身,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针对性和歧视性,因而受到一些发达国家的青睐,也招致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深恶痛绝。笔者认为一国在国际贸易中规定并实施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措施,对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影响,须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应从绿色壁垒的形成及客观存性,客观认识“绿色壁垒”及其对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的积极影响。

  1.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及国际贸易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为绿色壁垒的出台提供了合法的基础与依据。当代全球许多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如严重的水土流失、干旱、20世纪中叶日本的骨痛病、伦敦雾都和美国的光化学烟雾等,大多是由于工业的不当发展和忽视环境保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当然,这些环境问题并不一定是进行国际贸易所造成的,但是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如果忽视了环境保护,则国际间的商品交换会直接或间接的对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如危险废弃物的越境转移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的,而这些污染性非常强的废气物的输入,就会严重地破坏了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另外,有些普通的进口产品及其包装也会对进口国的环境造成危害,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家电产品中的超标准辐射等会损害人体的健康。

  面对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贸易对环境所造成的各种各样的负面影响,导致了环保措施的国际化,出现了大量的国际环保公约。大多数公约都认为在对外贸易中采用环保措施能够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因此,在许多国际环保公约中都有相应的条款。此外,在多边贸易协定中,有些条款允许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的前言中明确规定:“成员国应按照持续增长的目标,考虑优先使用的世界资源,努力保护和保存环境。”由此可见,环保措施的国际化是客观因素使然,也为其出台提供了合法的基础与依据。

  2.各国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立法和环境管理,为绿色壁垒的出台提供了可能性。在西方工业化国家中,最初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口号的绿色行为只不过是一种自发的社会现象,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很快发展成为一种由绿色组织、绿党等参与的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这些组织的言行在当时直接影响了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有关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发展。在民意测验中,由50%的人认为环境保护比治理通货膨胀更为重要,有三分之一的选民表示将把选票投给具有绿色背景的人。在1989年欧洲的议会大选中,绿色党团获得的选票占总选票的比重比上届的3%猛增至15%,这一结果引起主流政党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许多政党都将环保引为自己的基本政策。

  由此可以看出,环境问题正成为一个日趋严重的政治问题,并不可避免地波及经济和国际贸易领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各国政府特别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生态环境给予了高度重视,先后在空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化学品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强制性措施,并采取了不同的经济手段如征收环境税或绿色税等,以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这些环保方面的措施涵盖面广,要求严格,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不可避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为一些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实施严格的环境措施提供了可能。

  3、社会各界对环境的广泛关注及绿色观念的发展和深入,为绿色壁垒的出台提供了市场基础。随着不断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注重环境与自身的关系,开始关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要求改善生活环境质量的呼声不断高涨,绿色价值观也不断发展并深入人心。据调查表明:67%的荷兰人、80%的德国人、77%的美国人和94%的加拿大人在选购商品时会考虑环境因素。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偏好与需求,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中绿色产品市场的扩大,为发达国家制定较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提供了市场基础。

  1.绿色壁垒的相对性。在当今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贸易纠纷较少,主要是这些国家在环保技术水平方面比较接近,有的甚至还制定了相同的环境标准、检验方法,使用统一的环境标志等。而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则大不相同,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由于环保观念淡薄,环保技术相对落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也比较宽松。这样,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环保技术比较先进的发达国家所制定的环境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严格苛刻,并且处于经常变动之中,防不胜防,难以适应,自然就把其认定为是阻碍产品出口的绿色壁垒。

  针对同样一种环境标准或环保要求贸易,在一些国家之间并不成为国际贸易的阻碍,而在另一些国家之间则被认为是贸易壁垒,这就是环保措施的相对性。这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环保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并且前者在制定相关的环境标准或环保要求时,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后者的当时环保技术的实际情况,这就更加强化了发展中国家对绿色壁垒一说。

  2.绿色壁垒的阶段性和拉动性。国际贸易实践表明进口国针对进口商品所采取的相关环保措施具有时效性和拉动性的特点。所谓时效性,是指进口国把不符合其环保要求的进口产品挡在国门之外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果出口商对进口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改造和采取一系列的绿色措施,满足了进口国关于环保方面的要求时,则进口国原来对进口产品所实施的绿色壁垒就不复存在了。海尔电冰箱的“绿色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发达国家在立法限制或严禁含CFC的电冰箱进口,这使我国的电冰箱出口因受其环境标准的影响而遭受重创,海尔集团也未能幸免。但海尔电冰箱及时进行了一场深刻的“绿色革命”。1984年,在引进德国技术的同时,也引进了德国高度的环境意识,不断努力开发研制出削减CFC用量方案直至无氟冰箱,并达到大幅度节能,比苛刻的欧洲能耗A级标准节能20%,比美国能耗标准节能18%。由此,海尔集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取得了欧盟的“绿色标志证书”,1992年和1996年又先后通过了ISO9001和ISO14000体系认证。由于海尔集团对产品进行了一系列绿色措施,达到了进口国的环保要求,扭转了1990年以前出口市场很狭小,出口量也很小的不利局面,在1996年就出口冰箱21万台,出口金额达2571万美元,从而奠定了其电冰箱出口在我国国内第一的位置,在对德国出口上名列亚洲第一,使其挤身于全国进出口500强企业之列。绿色壁垒的拉动性主要表现在:绿色壁垒的主要内涵是严格的环境标准与环境要求,如果冲破了这种壁垒,还会由此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加快发展。我国的科龙集团因家用电冰箱CFC替代产品的应用,带动了当地制造业、塑料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使顺德市加快了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拉动了全市经济的发展。

  1.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当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战略,要求变传统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为集约型的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环境因素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日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出口企业要保持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适应出口对象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各项环境法规和措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使之向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另外,企业要牢固树立环境质量观念,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储运和经营等过程中自觉地考虑环境利益,提高产品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对环境的危害。并且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强有力的环境管理措施,如推行ISO14000、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等,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些都将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有利与调整和优化贸易结构与产业结构。在绿色贸易制度安排下,出口产业和产品的比较成本优势将会发生一些变化,一些污染严重、环保技术落后,环境成本高的产业,如小五金、小化工等,其比较成本优势将弱化以至消失。而一些少污染以至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的比较成本优势将得到强化。因此,应根据比较成本优势的变化来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将是各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各国应抓住绿色环保时代的经济发展机遇,适时调整贸易与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

  3.有利于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绿色贸易壁垒对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影响之一,就是在进口市场绿色需求的拉动下,出口企业及相关行业进行根本性环保技术创新,使产业跃升到更高的技术轨道上,实现产业的跳跃式升级。

  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有地区在出口产品频频遭遇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在排除其贸易保护作用以后,必须承认绿色壁垒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进口国绿色消费需求的兴起。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出口国出口产品的屡次碰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出口企业与相关行业在产品开发、设计,乃至生产、销售过程中根本或很少将环保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导致行业整体出口产品设计范式陈旧过时,不能满足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发展。要想摆脱这一困境,出口及其相关产业就必须根据进口国颁布的新标准,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开发、引进适应国际市场环保新标准的主导设计范式,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并通过由点带面的技术扩散效应,带动产业的跳跃式升级,从而提高其国际市场竞争力。

  4.为环保产业的出口带来了巨大潜力。据有关研究显示,世界环保产业市场在不断地快速增长,发达国家环保市场的年增长率为6%,以东亚、拉美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环保市场则超过10%。在2000年,全球环保市场达5430亿美元左右,同时,绿色产品市场也在迅速崛起。根据我国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等5个部门的调查结果表明,到1993年,我国环保产业企业的数量达8651个,全国环保产品共出口45,500台(套),创外汇3164.6万美元。此外,在“九五”期间,我国需要污染治理投资约4500亿元,相当于同期GNP的1.3%。这样,在国内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环保产业市场。面对巨大的全球市场,我国环保产品出口有着巨大的潜力。

  发达国家以及国际贸易组织的国际贸易规则中包括越来越多的环境条。爱发体育爱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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